第777章 胡老板工地出事了(三)(1 / 2)

朝阳警事 卓牧闲 1542 字 1个月前

安全生产无小事,何况出了人命!霍主任和范局来得很快,在韩朝阳陪同下去六院太平间看完尸体,安监局和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人也到了。

“余局,王科长,不好意思,这么晚了还要让你们往这儿跑。”

“有什么不好意思的,这也是我们的工作。”安监局余副局长紧握着霍主任的手,又回头招呼道:“范局,你也来了!”

“我也是指挥部的一员,出这么大事,能不来吗?”范局把六院刚提供的ct报告单、死亡证明等材料顺手递了上去。

余副局长接过看了看,又顺手递给劳动局的王科长:“老王,这些我就不用看了,我们只负责调查是不是工伤事故,是不是责任事故。”

……

韩朝阳之前真不清楚出了工伤事故,到底归安监管还是归劳动局管,直到辖区内的工地出了人命,才知道安监局只管施工单位有没有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,涉及尤其赔偿方面的劳动仲裁应该归劳动局管,反正今晚没公安没什么事。

先带他们去六院太平间看尸体,然后带他们去警务室见包工头,再陪同他们去工地了解情况。

工地有监控,并且十几个民工晚上一起干活的,调看完监控,询问了几个民工,事情经过基本搞清楚了,安监局余副局长表示这不是一起责任事故,不但晚上值班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松下口气,连霍主任都稍稍松下口气。

搞清楚事情经过,三建公司陶总和胡松平总算露面了。

出这个大事,他们居然躲,霍主任很不高兴,冷冷地说:“陶总,胡总,走,一起去指挥部开个会。”

“霍主任,那个工人是病死的,不是工伤更不是意外……”

劳动局王科长冷不丁来了句:“谁说不是工伤事故的?”

“这怎么能是工伤事故?”胡松平最讨厌劳动局的人,回头看了一眼吓得神不守舍的小包工头杨前进,振振有词地说:“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,去年在开发区,一个民工也是脑溢血死的,我看他老婆孩子可怜,出于人道主义提出私了,给他家十万块钱。结果他儿子狗咬吕洞宾,跟我胡搅蛮缠,不就是打官司吗,谁怕谁!”

三建公司是总承包,胡松平是包三建公司的活。

虽然刚突发脑溢血死亡的民工是小包工头杨前进的手下,但较真起来三建公司和胡松平都要承担连带责任,听胡松平这一说,陶总禁不住问:“后来呢?”

“后来他家人起诉,我请律师应诉,开发区法院的法官全是法盲,居然判我输,让我赔三十七万!我咽不下这口气,干脆把官司打到中院,结果中院判我赢,判决到现在我都记得,说那个民工是在干活时因为自身疾病死亡的,不在工作时受到的伤害,我们施工单位与他的死并没有因果关系,我们施工单位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”

胡松平知道眼前这些领导不太好忽悠,又补充道:“不过法院也提到,除了我们施工单位外,死的那个民工自己对最终的后果也没有过错责任,但是他突然去世,势必会给家人带来重大损失。根据公平原则,让我们施工单位分担部分损失,赔偿五万块钱,驳回他家人的其他诉讼请求。”

一套一套的,听上去不像是信口开河。

韩朝阳正暗想徐民的命难道真这么不值钱,劳动局王科长冷冷地问:“胡总,你说的那个民工是送到医院之后就死了,还是抢救了几天才死的?”

“当时没死,好像是第三天死的。”

“这就对了。”

“什么对了。”

王科长从霍主任手里接过烟,很认真很严肃地说:“就像你刚才说的,根据相关法律,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,并不属于工伤范畴。但《工伤保险条例》也有规定,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!”

“什么意思?”胡松平下意识问。

“徐民送到医院就死了,从发病到死亡别说48小时,甚至不到4个小时,所以按规定属于工伤。”

“有这一条?”胡松平将信将疑。